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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童是否有权判定 一球为不能打之球

2005-01-20 00:12:01

  问:Sandy开出的球遇到了麻烦,他的球童认为球已处在了一个不能打的位置,于是在Sandy赶来察看前就将球拿了起来。应当如何处置?

  答:球员是惟一能够决定自己的球为不能打之球与否的人(规则28)。言外之意球童无权宣布不能打之球。Sandy的球童因捡起了使用中球而违反了规则18-2a,而球员将因球童任何的犯规行为而受到处罚(规则6-4)。因此Sandy在比洞赛或比杆赛中被加罚一杆,他应当
将球放回原处击打或再被加罚一杆来根据不能打之球的程序进行处置。

  如果球童未经过球员授权就拿起了水障碍区内的球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不管球员是否决定打水障碍区内的球,球员都因球童将球拿起的行为而被加罚一杆(如果他选择了有关水障碍区内的规则处置,将会被再加一杆)。实际上,只要球处在使用中之状态,球童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拿起球之前征得球员的同意,例如在各种补救程序或在球洞区上作完球标后。

  如下情况如何处理?

  问:在寻找Sandy球时,Sandy的球童找到了一个球后为辨认而将其拿起,他并未得到Sandy的授权,也未给Sandy依照规则12-2通知其同伴比赛者要将球拿起并确认的机会。此球经确认是Sandy的球。如何处置?

  答:Sandy将因其球童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将球拿起而受到一杆的处罚。可是将不再追加Sandy未通报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规则18-2a的应用而忽略掉规则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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